當 MyTVSuper 遇上 MyAVSuper

“(附圖只表述以下文章之內容,不涉及對任何人士之影射)

早前有報導指有一成人網站「myAVSUPER」遭TVB發出警告信,指其網站的商標及域名惡意抄襲TVB其下業務「myTVSUPER」。TVB表示如有任何人士嚴重侵犯無線之合法權益、引致無線商譽受損,將會採取適當行動,以保障其合法權益,因此要求該成人網站更改網上域名及商標。
事實上兩個網站域名只有一字之差,而其設計也是左圖右字,兩者更是以藍紅綠為其圖案的主色。因此TVB認為「myAVSUPER」「刻意抄襲、致使有公眾被誤導,以為貴網站與本公司有所聯繫」。
講到這裡,可能會有人說大企業很霸度呢~
“「My」「Super」都是極普通的字,紅綠藍更是平常不過,為何只專你用?!”
“反正名字及圖案都不同,又有何不可??”
確實兩者的名字及圖案都不是一樣,業務及消費者群也有不同,那法律上究竟有否涉及侵權呢?
原來在香港法律中,品牌持有人可以「影射」(Passing Off)的概念,去指其他品牌或業務雖不是以一模一樣的設計,但其設計會令消費者混淆,甚至有誤導、不實聲明或欺詐成分,令其品牌權益受損害,便可以以提出訴訟。
要達到「影射」(Passing Off)的準則是比較嚴謹的,品牌持有人至少需要滿足以下舉證:

1. 原有品牌的知名度及商譽
2. 兩者的設計及概念十分相似,令消費者混淆兩者的設計,甚至被誤導是同一品牌
3. 原有品牌有可能蒙受損失

有趣的是「myAVSUPER」未有因TVB的指控而妥協,反指兩者設計不盡相同,更指其網站全球及本地流量排名更比「myTVSUPER」。高,TVB的指控更嚴重損害其聲譽,希望無綫能收回有關言論及向「myAVSUPER」道歉。雙方各有理據,但似或不似,只有法官大人才有定奪。
今時今日,市場競爭激烈,知名品牌被人影射及侵權的情況日益增加,很多侵權者毫不顧忌,以為不是一模一樣,品牌持有人便對他們奈不了何。
企業不想被人模仿及影射,應提高保障品牌的意識,找對知識產權熟悉的專業律師,有效採取預防及追究措施,以杜絕及阻嚇侵權者,確實及專業地保障品牌,免被損害企業利益。
(*以上純屬法律資訊,不構成任何法律建議。若閣下有任何法律問題,請尋求適當的法律意見。)”

2018-12-14T21:57:16+00:00 July 10th, 2018|Newsletter|